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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之争尘埃落定,法院终审判定金骏眉不能注册商标!

  从2012年开始由天猫发起的双十二电商促销日是一个中国电商喜庆的日子,2013年双十二对于广大销售金骏眉茶商来说更是一个值得庆贺的日子!因为今天开始,全国所有茶叶经营者都可以在包装上打上“金骏眉”的字样而不像去年那样耽心金骏眉商标归属不明而被工商部门罚款或者没收了!

  2013年12月12日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武夷山市桐木茶叶有限公司诉商标评审委员会及第三人福建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正山茶叶有限公司武夷红茶"金骏眉"商标异议复审行政案进行宣判。

  经过双方激烈的举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武夷红茶“金骏眉”商标的异议复审案做出了二审判决,最终认定武夷红茶“金骏眉”是一种红茶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不应作为商标来注册,并据此判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去年做出的准予武夷红茶“金骏眉”作为商标注册给武夷山的一家茶叶公司的决定,并另起重新做出裁定。二审法院认为,根据各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既不能认定武夷红茶“金骏眉”为茶等商品的法定通用名称,也不能认定在被异议商标注册的时候武夷红茶“金骏眉”属于茶等商品约定俗成的同名称,为了保护广大茶农的利益,判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对武夷红茶“金骏眉”可以准予注册商标一事重新审定。

  经营金骏眉的商家都知道,自从2005年金骏眉问世以来,武夷高端红茶“金骏眉”可谓越来越火,短短数年,金骏眉红遍大江南北,金骏眉的价格也从问世之初的每斤3000多元迅速飞涨至上万元甚至数万元每斤。由于它的高端、稀有,广大茶友感叹难得喝到,而老百姓更是搞不清楚,这"金骏眉"到底是一家公司某一家的茶叶商标还是是象铁观音、碧螺春、大红袍一样的茶叶通用名称呢?为什么全国各地这么多卖金骏眉的茶企茶商呢,金骏眉到底是武夷山的还是其他地方的,金骏眉是红茶还是其他茶叶品种呢?随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武夷山市桐木茶叶有限公司诉商标评审委员会及第三人福建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正山茶叶有限公司武夷红茶"金骏眉"商标异议复审行政案进行宣判,上述问题逐渐随着案件付出水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综合武夷山市正山茶业有限公司和武夷山市桐木茶叶公司提供的相关证据,足以证明在国家商标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裁定的时候,武夷红茶“金骏眉”已经成为了一种红茶商品通用名称,为相关公众所识别和对待,也就是说武夷山金骏眉当时已经成为特定种类的红茶商品约定俗成的茶叶通用名称,所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法院判决,武夷红茶“金骏眉”属于约定俗成的茶的名称,不能由任何一家公司作为茶叶商标来注册。
 
  在2007年3月的时候,武夷山市正山茶业公司向商标局提出了武夷红茶“金骏眉”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指定武夷红茶金骏眉的使用商品为第30类“茶、冰茶、茶饮料、茶叶代用品”商品上。在被国家商标总局驳回后,国家商标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裁定武夷红茶“金骏眉”商标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
 
  很快在法定期限内,桐木关另外一家集体所有制的茶叶公司武夷山市桐木茶叶公司就金骏眉商标注册的问题向国家商标注册总局提出了商标异议,武夷山市桐木茶叶公司认为武夷红茶“金骏眉”是产于福建省武夷山市的一种高端红茶产品,是“武夷红茶”中“奇红”的品种之一,属于茶叶类商品的通用名称,直接表示了茶叶的原料和生产工艺,若允许其注册,将损害公共利益,故请求裁定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武夷山市正山茶业公司则辩称,武夷红茶“金骏眉”是由其法定代表人江元勋首创研发并使用在第30类“茶”等相关产品上的商标,依法应当核准注册。
 
  2012年国家商标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和一审法院支持了武夷山市正山茶业有限公司的商标注册主张,今天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于金骏眉商标一案的终审判决最终推翻了这个结论,认定武夷红茶“金骏眉”已经属于茶的通用名称。今天开始,全国所有茶叶经营者都可以在包装上打上“金骏眉”的字样而不像去年那样耽心金骏眉商标归属不明而被工商部门罚款或者没收了!市场上”南苑金骏眉“、”华祥苑金骏眉“、”天福茗茶金骏眉“、”八马金骏眉“等等终于不用再为担心金骏眉商标归属不明而束手束脚瞻前顾后了,确定了金骏眉不能注册商标之后,金骏眉毕竟迎来一段飞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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